盼走出三窮 勞團提公平經濟新藍圖

根據國際勞動統計: 台灣勞工每月薪資約為新台幣4.6萬,是過去10年來亞洲4小龍最低。圖為台灣勞工工作情形。(中央社)
根據國際勞動統計: 台灣勞工每月薪資約為新台幣4.6萬,是過去10年來亞洲4小龍最低。圖為台灣勞工工作情形。(中央社)

【記者莊麗存/報導】

「窮忙、窮累、窮苦」所構成的三窮絕境,正是當前台灣勞動環境的貼切寫實。近年不論是民間或官方的研究、調查及分析均指出上述三窮絕境的結構成因,主要來自經濟成果的「分配不正義」。

勞工陣線日前出書總結台灣勞工「三窮絕境」,提出「公平經濟」主張,要求新政府不要重蹈綠藍過去幾任政府「重商」覆轍,應重視分配正義。

台灣勞工陣線長年追蹤經濟分配不公對於勞動環境及貧窮的影響,出版《公平經濟新藍圖-2016年勞動政策白皮書》,該書的主軸不僅是以「公平經濟」為核心,更貫穿與勞動切身相關的各領域,從而提出跨體系的政策解決方案建言。

政黨輪替 經濟發展價值沒有輪替

台灣勞工陣線認為,台灣經過兩次政黨輪替,但經濟發展價值並沒有輪替,執政當權者都是全力拼經濟的唯經濟發展主義,忽略分配正義與環境永續發展,這種掠奪性、削價性的經濟發展模式,所造成的貧富差距擴大、環境生態的破壞,黑心食品的橫行,難道台灣還有本錢,要繼續走財團賺飽、勞工窮忙、環境哭泣、只求GDP成長,不管人民生活品質淪陷的經濟發展模式嗎?

台灣勞工陣線指出,台灣經歷近二十年實質薪資倒退的困境,連「21世紀資本論」作者法國經濟學者皮凱提也驚訝於台灣的GDP成長但薪資不漲的現象。面對此一現象,先前的執政黨雖提出減稅救經濟、減稅加薪等諸多措施,其結果不僅缺乏成效,甚至進一步拖垮國家財政。

台灣勞工陣線推究其政策失敗的主因,就在於「其財經政策思維仍是迎合財團企業需求,並將勞工視為經濟的「依附」。換言之,經濟只為財團服務的結果,必然重蹈不平等的覆轍。」

翻轉勞動困境 須回歸「公平經濟」

台灣勞工陣線呼籲,翻轉台灣的勞動困境,就必須回歸以「公平經濟」為基調,以勞動為主體的政策藍圖發展,才能澈底翻轉長工時、低工資創造國家競爭力,並在減稅、彈性化及自由化創造經濟成長的大夢中醒來,從而使台灣社會擺脫血汗經濟的世紀泥沼。

因此,台灣勞工陣線的勞動政策白皮書邀集各領域學習及專家共同執筆,以公平經濟為主軸線,除貫穿就業安全體系、集體勞資關係、勞動經濟安全、勞動力發展等傳統勞動領域之外,更延伸至勞工息息相關的貧窮、長照、居住及租稅等專業領域,透過現象分析與政策建議,建構以勞工為主體的新世紀社會經濟安全體系。

建構公平經濟藍圖3大政策

而勞工陣線所構思的公平經濟藍圖,是由三大政策架構所共同支撐。

第一,「建構公平經濟新思維」,讓經濟成長果實的分配更加公平正義,不再被少數人壟斷。過去幾十年來,台灣成為新自由主義毫無條件的實驗場,但結果卻證明減稅拼經濟只是一場跨政黨和跨世紀的騙局,非但沒有帶來說好的幸福,得到的卻是國家財政困窘、貧富差距拉大、工作貧窮擴散,以及勞工過勞謀生的苦果。

第二,「重新打造集體與個體勞動法令」,無論是攸關勞工團結權的集體勞動法體 系,或是直接對勞工權益保護的個別勞動法保護,都有許多缺陷和不足應立即修訂補正。勞基法適用範圍、基本勞動條件、歧視禁止和就業平等、非典型就業、外勞 權益等均需落實其保障精神。而勞工在面對職場新風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全面納保,以及職災保險單獨立法,也將是下一個階段政府應優先完成的工作。

第三,「啟動殘破社會福利的重建工程」,透過租稅制度的改革,重建社會福利制度,除年金體系的澈底翻修之外,透過托育、長照及社會住宅等公共服務的提供,避免勞工在過度商品化的市場中被二度剝削,才能有效的減輕勞工生活壓力。尤其,台灣人口結構激烈變遷所衍生的問題,將嚴重衝擊社會、 經濟和勞動力政策,也是未來政府必須要面對的嚴酷挑戰。

期許擺脫舊經濟思維模式

台灣勞工陣線重申,當前的社會環境已逐步脫離傳統依靠cost down為主的競爭力思維,但國家政策仍停留於新自由主義及涓滴效應,使得企業持續依附於國家資源的餵養,並造成階級流動停滯及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文明的倒退,因此勞動政策白皮書的構思與撰寫,不僅是勞陣歷經多年政策觀察的累積成果,更是對新政治能否擺脫舊式經濟思維,引導台灣跨入創新式公平經濟的最深切期許。◇

公平經濟新藍圖----2016勞動政策白皮書重點摘要

適時工時

每週例假二日。

夜間工作不超過8小時。

消滅12小時輪班制。

安全職場

職災保險單獨立法。

勞檢中央一元化。

建構職災補償資料庫。

非典勞動

制定派遣勞工保護法。

制定部分工時勞工保護法。

彈性工時限縮。

工作貧窮

最低工資立法。

提高加班費計算。

不加薪就加稅。

失業救濟

延長就業保險保障期一年。

刪除短工津貼啟動門檻。

育嬰津貼改由勞保給付。

平等就業

全面翻修性平法。

提升性平會權責。

研擬女性勞參率總體策略。

成立新移民促進就業機構。

集體勞資關係

解除對工會爭議行為的不當限制。

放寬特定職業勞工協商權與爭議權。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擴充為「全國勞動關係委員會」。

設置勞動法院與制定勞動案件審理法。

產業民主

擴大產業民主勞工董事制度。

制定勞資會議法。

制定公益揭弊保護法。

擴大企業資訊揭露強化公司內控能力。

勞動教育

勞動權入憲。

制定勞動教育法。

勞工退休

平均投保薪資計算應適度調整。

強制一定期限選擇退休給付方式。

老年一次給付應採取保留年資。

職業工人投保薪資採定額加保。

維持提撥率最高13%,不足由國家預算撥補,最高投保薪資上限以勞工平均薪資為基準,每3年調整。

4人以下事業勞工強制納入勞保。基金收益以複利計算。強制雇主限期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未提撥企業應公告。

 (記者莊麗存/製表  資料來源:台灣勞工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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