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官難 上海市府去年被告242次不曾輸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去年該院受理以上海市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有242件,但市政府敗訴率為零。該法院表示,審理案件時不看原被告,但市政府沒有敗訴不代表其行政行為沒有瑕疵。
上海市三中院成立於2014年12月28日,是中國司法改革的實驗機構,也是中國首個能審理「跨區劃案件」的法院,案件管轄範圍在上海行政區域內,包括一審被告為上海市政府的行政案件,以及上訴人或被上訴人為市級行政機關的二審案件。
《京華時報》18日報導,2015年上海三中院一共受理610件行政案件,其中市政府成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為242件,相較2014年的13件,數量足足增長了18倍。
不過報導指出,根據法院提供的數據,上海市政府的敗訴率為零。
上海三中院行政庭廳長張文忠表示,上海市政府的行政行為總體上較規範,「我們審理案件不看原被告,判決市政府是否敗訴,是要看法律依據和事實的。」
上海三中院副院長璩富榮表示,市政府沒有敗訴,不代表其做出的行政行為就沒有瑕疵。法院會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通報會等形式,就司法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與市政府進行溝通。
他舉例,去年該法院針對市級機關的行政行為瑕疵發出了兩個司法建議給被告,但這些瑕疵尚不足以否定原行政行為的合法性。
對於「民告官」案件大幅上升,上海三中院院長吳偕林說,立案登記制的確立,保護了百姓起訴政府的權利,因此市民對政府的起訴需求大量增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去年2月發布的《關於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將立案審查制改為立案登記制,對法院依法應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