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低薪 李宗華籲落實企業責任
新竹縣立委參選人李宗華,針對台灣社會普遍低薪現象直言:「政府一直在做一件事,就是在幫企業壓低成本。」他呼籲政府重新修訂《公司法》,訂定員工分享企業獲利的標準,具體落實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唯有薪資提高,消費力增強,才是振興台灣經濟之道。
李宗華認為,過去十幾年高中、職學生的薪資,比現在的大學生還高。當然開放外勞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而製造業也一直往低薪、勞力成本低的國家外移,卻不是提高其本身的競爭力,台灣企業是靠「低薪」在賺錢,只有少數企業(如台積電)會將盈餘分配給員工。
李宗華認為現在台灣政府全面向企業傾斜,「產業替代役」更是極致作品。台灣全面低薪化,政府是幫兇,制定基本低薪資標準,更是讓「低薪」全面化。
他質疑,台灣為什麼一定得是「低薪的國度」,並不是老闆給不起,而是不想給,或不會主動給,因為企業是賺錢的機器,不是慈善事業,只有一種企業會較公平的分配,那叫作社會企業,就是李宗華極力希望推動的企業體制。
李宗華呼籲政府重新調整《公司法》,讓所有的企業成為非純營利的企業,慢慢將所有企業推向社會企業,合理化的利潤分配,訂定企業員工分享企業獲利的標準,未達標準即課徵特別捐,每年審核企業資格,未按規定者最嚴重可撤銷許可。
他認為,當薪資提高,消費力才會強,百業才會興盛,經濟才會好轉,這是振興經濟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