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食安把關 消基會願接受委託當第三方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食安事件頻頻爆發,消基會10日宣布,願當第三方角色,接受廠商委託的檢驗並定期公布結果,為台灣食安把關。

依《食安法》規定,要求上市櫃食品業者要設檢驗室,自主檢驗產品,消基會檢驗長、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說,大廠雖有充足資本設檢驗室,採樣等作業及最後的檢驗報告,公信力卻受質疑,法院也不會採信。

他說,消基會仍將持續抽驗市售食品,定期公布檢驗結果,並參照主管機關定期抽驗、發布的檢驗結果,檢視設檢驗室自主檢驗產品的大廠,監督食品安全提升。

消基會不是業者,除了進行採樣與送驗,不會像業者自行採樣因不客觀而受到質疑,凌永健強調,為提高食品業自主檢驗的有效性,計畫參與自主檢驗機制,願意取得食品業者或通路商的委託,對市售食品執行隨機抽樣,再送經認證的實驗室聯盟進行檢測,並定期公布檢測結果。◇

延伸閱讀
解食安危機 綠營提三策
2015年12月06日 | 8年前
首支食安專線 4日啟用
2015年12月04日 | 8年前
食在安心 1919專線下週開通
2015年11月27日 | 8年前
新北抽驗93件豆類製品 6件不合格
2015年11月16日 | 9年前
台中抽檢校廚團膳 2成不合格
2015年11月13日 | 9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