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前副省長沈培平 受賄8千萬被判12年
中共雲南省前副省長沈培平被指控受賄1,615多萬元(人民幣,以下同;約新台幣8,050萬元),3日該案一審宣判,沈培平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書稱,沈培平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615萬元。2014年3月9日,沈培平被當局宣布接受調查,成為「十八大」後雲南首名落馬的高官。今年8月4日上午9時,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沈培平受賄案,沈培平當庭「認罪、悔罪」。
沈培平在當地風評差,其落馬的消息公布後,當地民眾放鞭炮慶祝。中共官媒大揭沈培平的從政黑幕,買博士、教授頭銜,非法國有企業改制、暗撈好處,私自「調動警力」鎮壓民眾,為獲30億土地出讓金強行拆遷、官商勾結等。
此外,沈培平曾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殘酷迫害法輪功。沈培平在普洱市任職10年,普洱市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直沒有停止,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參加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