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醫療法修正 廢除萬年董事長
行政院會3日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未來將限定1人不得同時擔任2家以上醫療法人董事長,且董事長連選連任以1次為限,不可以當「萬年董事長」。
草案同時明定,醫療法人應設置監察人,不得兼任同一醫療法人之董事或職員,且監察人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關係。◇
行政院會3日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未來將限定1人不得同時擔任2家以上醫療法人董事長,且董事長連選連任以1次為限,不可以當「萬年董事長」。
草案同時明定,醫療法人應設置監察人,不得兼任同一醫療法人之董事或職員,且監察人相互間、監察人與董事間,不得有配偶或二親等內親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