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高官轉私校當門神 教團籲修法禁止

高教工會18日點名3位前教育部長等官員,退休或卸職後轉任私立學校當「門神」,呼籲訂定「旋轉門條款」禁止。(中央社)
高教工會18日點名3位前教育部長等官員,退休或卸職後轉任私立學校當「門神」,呼籲訂定「旋轉門條款」禁止。(中央社)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有許多教育部官員退休後,轉任私校「當門神」,有助於私校應付評鑑、獲獎補助款等經費,教團認為,政府應制定禁止教育官員退休後到私校任職的「旋轉門條款」;也要求教育部官員能公開宣示,卸職後不會到私校任職。

高教工會18日召開記者會,根據統計,近20年來教育部長、次長、司長、主任祕書等教育官員,共有3位部長、10位次長、4位高教或技職司長,以及幾乎全數主祕,都轉任私校擔任要職,更有人成為私校董事。

高教工會祕書長陳政亮表示,現行「旋轉門條款」僅禁止公務員在離職後3年內不得轉任「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等,但私校非營利事業,不在此規範限制內。他要求,教育部應主動訂定,禁止教育部官員退休後至私校任職的「旋轉門條款」。也需全面檢討圖利私校校董的既成法規。

同時要求現任教育官員,包括教育部長吳思華、政務次長陳德華、高教司長李彥儀等人,公開宣示在下台或退休後不至私校任職。

陳政亮表示,現行法規下,私校不算「營利單位」,因此沒有旋轉門條款。但這些「門神」對教育現場影響大,官員也想著自己未來的出路,制訂出偏袒私校經營者的政策和法令。

其中,前教育部次長周燦德轉任醒吾科大校長後,提出「讓私校在清算後的校產,可以交由私校校董分配」的主張,產生教育部高官與私校間利益交換的疑慮。高教工會執行祕書陳炯廷談到,會有這樣的狀況,正是過去教育部官員可透過自身在政務體系所累積的人脈,有助私校應付評鑑、獲得獎補助款等有密切相關。

「雙薪教授」
排擠年輕就業機會

南華大學應用社會系副教授周平進一步提到,教育部官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可能讓評鑑、獎補助款失去公正性,尤其可月入新台幣15至20萬以上,若加上月退俸更為驚人,更一手領取高額月退俸,再領取私校最高標準的薪資,成為「雙薪教授」,排擠了年輕學者的機會和薪資。

另外,私校為了挪出高薪聘請這些「門神」,勢必造成經費的板塊擠壓,使得許多基層學者都只能採「非典型僱用」,造成高教資源分配的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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