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結合光電 劣地產綠能

透過農業與太陽光電跨領域整合,不適合耕作的土地可以再利用。圖為美國某太陽能農場。(Getty Images)
透過農業與太陽光電跨領域整合,不適合耕作的土地可以再利用。圖為美國某太陽能農場。(Getty Images)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毛治國18日在行政院聽取國發會「農業光電專區之規劃」報告時表示,推動農業與光電產業結合,須以農業優先為原則,不適合農業發展的農地,可考慮建置太陽能發電設施,以兼顧農民收益與綠能產業發展。

對於地層下陷較嚴重的地區、受汙染的農地,將規劃朝向地面型太陽光電發展。國發會強調,透過農業與太陽光電跨領域整合,不適合耕作的土地可以再利用,電力系統的再生能源比率也會提高,同時還能帶動綠能產業商機,是具有多重效益的產業共榮發展模式。

農委會表示,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避免因零散興建光電設施,影響作物生長,將就高鐵沿線地層下陷較嚴重地區「雲158縣道路段」與「台78線道」範圍周遭共1,266公頃,規劃供設置光電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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