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賣黑心豆芽 親哥大義舉報
黃姓女子使用工業用漂白劑(低亞硫酸鈉)漂白豆芽菜,每天出貨約480公斤,賣到苗栗縣傳統市場及小吃攤。黃女的親哥哥兩度向主管機關檢舉,最高法院13日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黃女11個月徒刑、追繳犯罪所得11萬餘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黃女自2011年接手父親工廠後,為求豆芽菜的賣相及保鮮,效法父親將豆芽菜浸泡低亞硫酸鈉,2013年經哥哥檢舉後,黃女被依《食安法》罰鍰6萬元並警告不得再犯。然而黃女2014年3月又故技重施,哥哥同年4月再度檢舉。
法官認為,黃女累犯不知悔改,判其11個月徒刑,其中7個月須入監,並追繳犯罪所得11萬餘元。黃女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