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居住與土地政策 解決迫遷戶問題

文/記者賴月貴

新竹市立法委員參選人邱顯智近日舉辦「居住與土地政策」發表會,除了為迫遷戶發聲外,更強力宣示進入立法院,推動司法改革、保障人民權益的決心。

邱顯智開場時指出,他並不是反對開發建設與發展,而是主張公開透明化,所有開發案應該攤開在陽光下,讓人民檢視到底誰得利、誰受害?能夠獲得充分討論與監督,而不是政府機關召開閉門會議,就能夠決定「徵收」最基本的人民權益。

邱顯智感慨地說:「大埔事件(政府區段徵收、強制拆屋引起居民抗爭的事件)在德國或者日本都不可能發生,我們生活在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卻可以容忍政府做這樣的事,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在台灣,人民告政府的官司,有九成都會失敗,但是在德國,人民卻有一半機率會告贏,這才是真正的民主法治,而不是政府說了算,人民只有聽命的分。

被徵收戶的眼淚

政策發表會中,也邀請新竹被徵收戶代表上台發言,面臨強拆78棟房屋、公道三新闢工程的被徵收戶代表鄭小姐說,新竹公道三有拆38戶與78戶兩個方案,選擇少拆40戶的方案可以少花1.5億元,政府卻硬要做花費較大、反對戶較多的方案,不知居心何在?政府也沒有確實說清楚,讓她莫名其妙地從非都市計畫區變成被迫拆遷戶。

茄苳交流道新闢工程,抗爭戶張先生在台上聲淚俱下。他說,如同公道三一樣,此案也有繞過民房的方案,然而市政府竟以「路線多100公尺,工程費用多1億元」為由,否決了不拆張家的方案。

張先生說,從市政府畫好圖、召開公聽會到協議補貼款,完全都看不見市政府與人民溝通的誠意,只憑一群所謂的專家與學者估價、片面決定,就可以草率地徵收人民辛苦一輩子安居的土地,讓人情何以堪?他希望市政府評估清楚這條道路是否真的是公益所需,為何非要採取強拆民宅的方案?

修改制度 提高民間參與比例

邱顯智主張,修改過去不利於人民的制度,例如:《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15條,應將對政府沒有實質約束力的「公聽會」改為《行政程序法》第164條所保障的「聽證會」,同時也應提升審議徵收公益性與必要性之「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當中「民間團體」的比例;在專家代表部分,除了現行工程、交通領域以外,應廣納法律、經濟、文化、族群、公共行政領域的學者,讓人民可以有效參與、有效監督。◇

延伸閱讀
柯P不打房惹議 臉書千字文澄清
2015年10月24日 | 9年前
巢運提5訴求 向總統候選人遞方針
2015年10月05日 | 9年前
時代力量舉辦首場政見發表
2015年06月28日 | 9年前
水汙費5月開徵 費額逐年遞增
2015年03月31日 | 9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