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殺人案10/31宣判 鄭捷:不公平不想出庭
高等法院22日召開台北捷運殺人案言詞辯論庭,鄭捷首度向被害家屬道歉,並表示「我現在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別的刑度」,但也指出,對於他的有利證據都沒有調查,當庭引來被害家屬不滿。法官諭知,訂10月30日宣判。
犯下北捷殺人案至今16個月,鄭捷首度親口向被害人及家屬道歉,「對我犯下的犯行,對被害人感到抱歉」,並表示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其他刑度,道歉並不是為了脫罪。不過他也說,對他有利的證據都沒調查,覺得很不公平,不想來聽判。
鄭捷的辯護律師主張,審判沒調查與被告利益相關證據,且鄭捷罹患葛瑞夫茲氏症,犯案時其辯識能力已降低,請高院審慎考慮應給鄭減刑,不應判死刑;公訴檢察官則表示,鄭捷是在封閉的捷運車廂上,在眾目睽睽之下連續殺人,視人命如草芥,沒有教化或矯正的可能,應該判處死刑。
對於鄭捷的發言,被害家屬斥責「人神共憤」,且有4名被害人及家屬當庭表示,要對鄭捷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其中死者解青雲的母親表示,被害人都知道鄭捷沒有錢賠償,此求償行為只是要讓他知道,自己已經造成被害者家屬無可抹滅的傷痛,社會也付出許多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