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空軍擬在戰機上裝設攻擊性雷射武器
據美國Breaking Defense網站報導,美國陸軍和海軍希望將雷射武器作為導彈防禦系統,但是空軍除了希望雷射武器能被動防禦敵軍來犯的防空武器之外,並且能夠進一步主動打擊地面或飛行中的敵軍武器。
報導中說,空軍不僅想要在大型的AC-130對地攻擊機上架設雷射武器,也要在小型的戰鬥機,很可能是F-15E鷹式戰鬥機上安裝這種武器。美國空軍想要發展的空中雷射武器,無論在技術或戰術上卻是所有軍種中難度最大的。
就技術上而言,在地面、軍艦或卡車上架設雷射武器,會比架設在飛機上容易許多,目前世界上唯一架設作戰雷射武器的彭斯號(USS Ponce)水陸兩棲運輸艦,排水量約為17,000萬噸,但AC-130J的最大起飛重量是82噸,而F-15E戰鬥機是40噸。
在戰術上,其他軍種發展的雷射武器主要是防禦性的,目標是擊落來犯的砲彈、導彈或無人機,以保護武器裝備與人員。空軍則想要進一步發展攻擊性的雷射武器。
近期在美國舉行的一場定向能量峰會(Directed Energy Summit)中,空軍特種作戰司令部指揮官黑索德(Brad Heithold)中將表示,雖然AC-130對地攻擊機上105毫米的大砲已具有足夠殺傷力,但他希望加裝定位更精準、可調整能量強度的雷射武器。
空軍空戰司令部副指揮官哈里斯(Jerry Harris)少將表示,雷射這種定向能量更具殺傷力。現在的空對空作戰中,距離和時間是以英里和分鐘來計算的,但是換成定向能量武器的光速就不同了,是以毫秒(千分之一秒)來計算的。例如AIM-120先進中程空對空導彈飛行速度約每小時3,000英里(近5,000公里),而雷射是每秒186,000英里(近300,000公里)。
此外,一般戰機攜帶的導彈數量很有限,彈藥用盡需落地整補,但是雷射是以油料產生的電力為能源,裝設雷射武器的戰機升空後能發射幾千次,且在空中補充燃料就可持續使用。
雷射武器的速度和可不斷發射的特性,很適合攔截威脅戰機的高速武器,因此配備雷射武器的戰機在中共執行「反介入/區域拒止」(Anti-Access and Area Denial)的地區作戰時,能夠存活。
空軍研究實驗室指揮官馬塞洛(Thomas Masiello)少將表示,他們的雷射武器發展計畫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發展數十千瓦名稱為「盾」(SHIELD)的防禦系統,預計2020年展示這自我防衛之高能雷射;第二階段發展100千瓦之長程防禦系統,預計2022年達成;第三階段發展能摧毀敵機和地面目標的300千瓦攻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