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力促通過電業法關鍵條款
行政院16日通過《電業法》,立委田秋堇17日在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成立大會上表示,《電業法》出了行政院,會在今年最後一會期送進立法院,最後一會期面臨選舉,很多預算要審查,12月初或中旬看到法案機會非常少,台灣已經落後其他國家很多,這會期《電業法》至少關鍵幾條要修,可以走出第一步。
田秋堇指出,《電業法》、電業自由化,我們要拆解的是台電過去這種托拉斯、怪獸電力公司、恐龍化的組織架構。《電業法》拖過20年,如果再拖下去,台電、台灣都完了,這法案刻不容緩。減碳三法、「溫室氣體減量法」都過了,希望「能源稅法」有一天也可以進立法院。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執行長賴芬蘭指出,再生能源很重要特點是去集中化、分散式,由各地方產生,必須有社區、地方互相合作,電業不自由化就不可能產生。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祕書長陳秉亨表示,台灣推動再生能源常常會有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例如:再生能源很貴,但從台電網站來看,台電夏天燒很多重油與輕油,都比太陽能貴。
台電副處長陳銘樹則回應,因為台灣備轉容量不足,核能不能用、生煤又被禁,才會造成尖峰時啟動比較貴的機組。燒重油、輕油比太陽能貴,因為機組都不大,機組大平均單價才會低,燒重油、輕油發電一度成本平均約8元,太陽能一度約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