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用電優惠 立院初審過關
夏月電價即將於週五來臨,電價上漲後,恐影響到仰賴維生設備的家庭,同時造成社福機構經營的困難,立委於30日提案修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身障者家庭必須使用的維生器材及生活輔具用電,提供「低於普通電價」或「以供電成本計價」的優惠,以照顧弱勢族群。
立法院經委會於30日審查〈電業法〉第65條及65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由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等人提案,認為由於身障者所使用的生活必須的輔具,樣樣需要用電,因電價上漲,造成社福機構經營成本增加,而社福相關補助與收費無法立即調整,因此提案修法,提供立案社福機構、庇護工場及護理之家的用電優惠,其收費應低於普通用電,但以不低於供電成本為準。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認為現在電價要漲,讓居家使用維生設備及生活輔具的身障家庭苦不堪言,面臨生存壓力,應當提供優惠電價。
經濟部次長林聖忠則回應,絕對支持照顧弱勢族群,目前台電公司已經答應,從今年6月10日到102年年底的電價補助款項由台電支付,未來103年起的電價補助經費,經濟部會與內政部協商討論。
另外,立法院也附帶決議,經濟部為落實電業自由化、民營化,有關〈電業法〉之相關修正案,應於半年內提出送立法院審議。相關辦法與申請程序,全交由經濟部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