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料重病心力交瘁 家總:比照育嬰假訂照顧假
八仙塵爆燒燙傷嚴重傷患,至少要照顧3個月以上,家屬必須請事假,並非長久之計。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陳正芬12日在20周年記者會表示,家庭照顧強調適用對象在12歲以下,12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或失能老人卻被忽略。她建議,讓全職照顧者週休1日,在職照顧者,比照育嬰假,擴大為照顧假。
陳正芬指出,若台灣勞工都已週休二日,希望全職照顧者每逢六、日後,休假一天。《長期照顧服務法》新增家庭措施,包括喘息服務,但現在僅有14~21天,未明定每週一休。不過,全國有15萬名全職照顧者,若年休52天,政府要撥出經費70億元,這也將創造出內需照顧產業,但現在一年經費才24億元。
關於在職照顧者,法定雖有育嬰假6個月留職有薪、2年留職停薪,但是,並未包括失能照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有規定照顧生病及意外,假期7天以內,並沒辦法負荷長期照顧。她希望能將育嬰假擴大為照顧假,照顧極重度家人病患時,可請留職停薪1~2年。
陳正芬表示,長期照顧需要6個月以上,在職照顧者很難維持工作,若離開工作,恐怕落入貧窮議題。大多數國家都在設法採彈性工時或留職停薪,讓照顧者留住工作。
八仙事件突顯40、50歲照顧者在職場最顛峰時,可能為了父母、家人而被迫提早退休。陳正芬說,在職照顧者估計至少50萬人,他們需要彈性工時、照顧假、留職停薪,也就是1年7天的照顧假,讓所有照顧者一體適用。照顧年老父母應比照育嬰假,前6個月薪資八成,2年留職停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