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女性生育受歧視 婦團籲正視
女性勞工在職場因為懷孕或請育嬰假常受歧視、刁難。婦女新知基金會在母親節前夕到勞動部抗議指出,半數遇過或聽聞懷孕或請育嬰假會被刁難,職場不友善,要求勞動部檢討政策,並建立申訴管道。勞動部表示,會加強勞動檢查及雇主的性別平權意識。
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表「友善生育職場大調查」,發現有27%受訪女性面試時被詢問「是否已懷孕」、「未來是否打算生小孩」等問題,12%曾被要求簽署對懷孕員工不利的約定,其中49%被要求簽署「員工懷孕須接受主管進行職務調動」、19%必須留職停薪、15%自動離職,也有65%擔心若請育嬰假會遭資方刁難。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陳宜倩指出,勞動部日前公布的「育嬰留職停薪就業關懷調查」顯示,女性育嬰留停的復職率高達78.31%,忽略那些請育嬰假被直接拒絕的案例,明顯與台灣女性親身經歷有極大落差,因此,提出3項訴求。
陳宜倩呼籲勞動部,應針對友善生育職場現況進行定期統計調查,作為政策檢討依據;中央及地方政府應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管道,改善申訴案件量過低情形;勞動部應加強雇主及勞工的性別平權意識,改變霸凌有生育需求勞工的職場文化。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表示,將加強辦理雇主的性別平權意識宣導活動,若雇主違規,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處30~150萬元罰鍰,且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勞工遇到不利對待或其他歧視言語時,可以收集、記錄或請同事作證,若因懷孕被解僱,申訴審查時,雇主要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