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一條龍爭回溯 中市:恐失公平

多位藍營市議員29日議會二讀會中,要求市長承諾「0至6歲托育一條龍」補助須回溯今年1月1日。(記者黃玉燕/攝影)
多位藍營市議員29日議會二讀會中,要求市長承諾「0至6歲托育一條龍」補助須回溯今年1月1日。(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0至6歲托育一條龍」補助政策,日前獲多位市議員支持,但附帶建議須回溯今年1月1日;對此,市府社會局說明,這項補助政策需有受托事實,且每項新政策均要有執行的起始點,若回溯,除有執行困難,也可能衍生為何只追溯半年的質疑。

台中市推托育一條龍政策,將原本0~2歲補助擴增至6歲,內容涵蓋幼兒園、托嬰中心、還有居家保母及弱勢家庭等,每月提供2千到3千元補助,每年將增加11億元預算,受惠幼童多3萬名,政策將在今年7月起跑。

政策獲沈佑蓮、黃馨慧等多位藍營市議員的支持,但附帶建議補助需回溯今年1月1日,並在29日議會二讀會中,要求市長承諾;林佳龍則表示會精神上支持,但編列預算仍需依照程序。

社會局則表示,由於托育一條龍補助需有受托事實,若要回溯補助,可能面臨孩子已離開托育機構、當時負責托育保母也已離職,會有資料難以查證收集等問題;而每個方案均有執行的起始點,若市府同意回溯,也可能衍生僅追溯半年的質疑。

至於設籍台中市孩子,若送托鄰近縣市的托育機構,是否也可以申請補助?社會局指出,市府皆與加入政策的托育機構有簽約,禁止業者透過變相漲價方式向家長收費,至於外縣市托育機構,市府無管轄權,在技術上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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