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核廢料送境外 美商會批錯誤政策
針對使用過核廢料境外處理議題,美國商會4日批其政策錯誤,龐大費用讓全民買單,且20年後仍會有廢料送回台灣;台電回應,合約中註明僅會運回1/5玻璃固化廢棄物;宜蘭人文基金會表示,關乎重大安全的決策應由政府出面,而非只聽廠商一面之詞。
美國商會指台電編列110億元預算,將用過燃料境外處理是錯誤政策,因全球已有上百座乾式貯存場,成本低廉,然而新北市政府卻拒發乾式貯存場使用權給核一廠。
商會解釋,這筆預算只能處理核一、二廠3年用過燃料,在核一、核二廠除役前,台電將花費更多費用將用過燃料送往國外處理,更不必提核電廠除役後的境外處理費用。即使花了天文數字境外處理,20年後仍有大量的核廢料將送回國內永久處置。
白皮書也建議核一、二廠延役,以確保北部地區供電無虞。此外,馬政府將即將完工的核四封存,並為減碳而延緩燃煤機組興建也造成電力建設惡化。美國商會強調,只有穩定的電力才可吸引國外投資,希望台灣政府嚴肅面對此一問題。
台電回應,用過燃料境外處理計畫,目的為排除乾式貯存設施無法即時啟用問題,能持續讓核一、二廠持續發電滿40年,避免提前限電。台電強調合約中已註明「可再回收的鈾及鈽不送回台灣」,因此只會有約原體積1/5的玻璃固化廢棄物運回,屆時將與高階放射性廢棄物一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