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三讀 竊珍木最重關10年半

【記者吳旻洲/報導】

為遏止「山老鼠」盜伐珍貴樹種問題,立法院院會21日三讀通過《森林法》修正案,未來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和收受贓物者,刑度將提高至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至300萬元以下罰金;若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涉結夥或滅罪證者,刑度則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若竊取紅檜、扁柏、牛樟等珍貴木種,可再加重1/2刑罰,最重可判刑10年半,併科贓款5至10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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