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來自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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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何權峰

《天下雜誌》曾針對高中到大學進行生命教育大調查,結果發現有近半數的高中和大學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學生有過輕生念頭,還有許多學生認為「不管做什麼,都沒有意義。」顯示台灣的年輕人正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航。

那麼「意義」到底是什麼呢?「意義」就是發現自己的「存在價值」。認為某個人需要您、重視您,認為自己發揮的功能很重要,對別人有影響力,這些即是「意義」。

被需要是幸福的

年輕時,我曾問一位學長當初怎麼會選擇當重症外科醫師,他告訴我:「當我看到性命垂危的病人被我救活,那時我就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值得的。」

雖然外科醫生壓力大,但從病人身上得到的回饋也特別多,透過自己的專業,讓病人恢復健康,得到尊敬,這就是意義。

也曾有位生醫公司的董事長問我:「當初為什麼想寫書?」

我說:「就跟您一樣,您希望產生較好的產品,我希望產生較好的人。」

人要有「利他的目標」。人人都希望自己是個「有用」的人。每個人內心深處都希望自己對世界有所貢獻,被他人所需要。

有位醫學前輩告訴我:「很多人勸我不要看那麼多病人,但其實不是病人需要我,而是我需要病人才對,病人喜歡我、需要我,我會覺得自己很有用。」

他說的對,人最大的需要就是被需要。當一個人無法發揮內在價值,又無法獲得眾人重視時,必然在不知不覺間,內心日漸遭受侵蝕、空虛,終至沮喪鬱悶。所以,被需要是幸福的,通過您的給予,您就成了一個富有的人,您能分享自己,能為別人付出,能讓人需要您、感激您,那是非常幸福的。

能給予就是富有

我想起經國先生說過一句名言:「手心盡量朝下,不要朝上。」朝下者給予,朝上者求取。不管您擁有多少,只要您能給予,就是富有;只想求取,就是貧窮。

我們很容易只專注在自己的狹小世界中關心自己:「這對我有什麼好處?」「我可以獲得什麼?」一切以自我的得失來看事情,最後難免斤斤計較、抱怨與懊惱。相反,如果我們想的是:「我能為別人做什麼?」格局立刻放大,心胸也開闊起來,不是嗎?

快樂來自被需要,當您被需要,您就覺得快樂,因為您覺得您的存在有意義,您覺得您的生命有意義。換句話說,我服務更多人,我就是更有用的人,活得就更有意思。

能為別人做什麼

每個人一生的言行,無論好與壞,都會影響到無數人。換言之,每個人都會使這個世界有所不同。金恩牧師的目標,就是讓每個人都得到民權;甘地的目標是解放3億印度人民;德蘭修女的目標,就是照顧貧民病患。而您呢?

如果您每天清晨起床都問自己:「今天我能為別人做什麼?」找到了目標,您就不會在人生道路上迷航。

微軟第一位華人總裁李開復說過:「一個人的成功,最重要的就是有影響力,能夠幫助自己、幫助家庭、幫助國家、幫助世界以及幫助後人,能夠讓他們的日子過得更好,為他們帶來幸福和快樂。」影響別人,有如繁衍出無數的自己。

您可以這麼問自己:「我對這個家,對身旁的人,究竟是減輕還是加重負擔?」「對這團體,對這單位,我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我的貢獻是什麼?」「我今天的價值,是升值?還是貶值了?」認真去想,自己可以做哪些事情,來讓這世界變得更美好。

記住,除非您能夠對人有所影響,否則您的生命將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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