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網路實名制3月上路 美轟鎖國

中共國家網信辦4日規定,網路帳號名稱須在後台實名註冊。最高法院同日公布,網路言論和手機簡訊可做呈堂證供。輿論批評中共搞網際網路鎖國,以言論治罪。(AFP)
中共國家網信辦4日規定,網路帳號名稱須在後台實名註冊。最高法院同日公布,網路言論和手機簡訊可做呈堂證供。輿論批評中共搞網際網路鎖國,以言論治罪。(AFP)

【記者周仁、秦雨霏/報導】

中國網友面臨更為嚴格的網際網路審查。中共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網信辦)4日規定,用微博、微信等上網的帳號名稱須在後台實名註冊。最高法院同日公布,網路言論和手機簡訊均可做呈堂證供。輿論批評中共搞網際網路鎖國,以言論治罪,進入「網路恐怖時代」。

網信辦發布的《網際網路用戶帳號名稱管理規定》內包含十條規定,被稱為「暱稱十條」。十條中最實質的條例在於規定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應遵守「後台實名、前台自願」原則,要求用戶以真實身分註冊帳號,而對外則可使用暱稱。該條例適用在中國境內註冊、使用及管理網際網路的用戶帳號名稱。

網路聊天也算司法證據

就在「暱稱十條」公布當日,中共最高法院也發布「民訴法司法解釋」規定,凡網路聊天紀錄、部落格、微博、手機簡訊、電子簽名等,均可視為民事案件中的證據。這項規定3月1日起生效。

香港《蘋果日報》以「中共網路恐怖時代」為題報導,指這項規定為治罪異見人士的量身設法。而網友批評說,「除了官員財產不必實名,中國什麼都要實名制!」「實名制出台(公布),同時出台網路證據司法解釋,殺氣騰騰啊!」國內輿論界、學界多年來對電子資料是否能作為民事案件證據,一直有爭議。

加強控制網友的最新炮火

《華爾街日報》4日評論說,新規定是共產黨加強控制網友的最新炮火。分析家說,新規定如果被嚴格實施,可能對中國網際網路產生連鎖效應。

報導說,中國網際網路公司不願意承擔追蹤數百萬用戶的營運和財務負擔,過去曾積極抵制中共當局推動實名註冊系統,但是分析家說中共必定會繼續推動這個系統。

中共近年來加強了對網路輿論的管理,去年8月公布了「微信十條」,要求個人微信公共帳號不得發布或轉載時政類新聞,且須實施「後台實名制」;今年1月網信辦又規定,要求網路文學作品作者須實名註冊,責任編輯及出版單位也得署名。

美總統助理撰文抨擊中共

美國總統特別助理兼國家安全委員會網路安全協調員J. Michael Daniel和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副貿易代表Robert Holleyman等人4日在華盛頓網路政治雜誌《Politico》撰文抨擊中共最近要求美國科技公司交出原始碼和在軟硬體上設立後門以便中共當局監控的新規定,指責中共破壞一個開放的網際網路。

文章稱,中共政府對外國科技公司的新規定也反映出中共政府令人不安的行為模式,即使用網路威脅作為破壞網際網路的開放和互聯性質的藉口。這些基本的自由,特別是言論自由,允許網際網路演變為一個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通訊和商業的創新平台。但是一些國家包括中共,視網際網路的開放為威脅,並破壞其穩定。

文章還說,中共自上而下政府領導的網際網路管理策略具有根本性缺陷。新規定破壞網際網路的開放,將放緩科技創新的步伐,並不利於美國和中國的企業家,他們依賴網際網路營運企業,跟顧客溝通,並進行網上商務。

文章最後提到,中共國家支持駭客的行為影響美中關係的基礎,損害商界關係,玷汙中國企業的國際形象,並在更廣泛的層面損害自由和公平商業的基礎。這就是為什麼中共政府支持的商業目的的網路盜竊不僅僅是美中問題,它是全世界的擔憂。它必須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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