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訂空汙總量管制 環團憂短報
針對環保署訂定高屏空汙總量管制草案,立委劉建國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14日提出質疑,草案以空汙費申報量作為排放總量,會低估排放量,而且目前空汙費申報量普遍低報。此外,中鋼碳素化學公司每年短報空汙費超過新台幣4億元,10年超過40億元,要求檢調調查。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副處長謝炳輝表示,以空汙費申報量做總量認定,若廠商低報,取得的排放總量就比較低,如要擴廠或增產,必須取得其他的量來抵減,且抵減的量至少為1.2倍,即廠商必須從其他地方取得1.2公斤才能排放1公斤,對廠商不利。至於中鋼碳素的部分會請高雄市環保局查清楚。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指出,草案中「檢測濃度推估排放量」與「空汙許可量與環評和定量扣除空汙費申報量的差額量」應刪除,以避免中南部高汙染產業更合法化擴張汙染產業。
環保署空氣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黃偉鳴表示,依照《空汙法》,排放總量是依空汙費申報量認可,不是比較高的許可量或環評量。如果業者當初空汙費低報,現在被認可的量就會比較少,實施總量管制後,當時低報或沒報的將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