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控企業種樹抵空汙 中市府:無此事
台中市推動空汙減量措施,有環團質疑市府允許企業「在保安林種樹抵空汙」,21日向監察院陳情要求調查;市政府農業局澄清,環團所指大肚區山陽段造林地經費,是中龍鋼鐵回饋的造林綠化基金,相關碳權、造林衍生權益等,均歸市府所有,並無所謂「供汙染企業種樹抵空汙」的情形。
農業局表示,位在大肚山陽段454地號造林地,為林務局編列的土砂捍止保安林地,造林前不利水土保持,須依《森林法》的《保安林經營準則》進行植栽,營造複層林的環境。而造林經費為中龍鋼鐵回饋金,提供市府造林綠化基金,依市府與該公司的植樹造林協議書中,有關權益歸屬部分,造林土地、地上林木、碳權及衍生相關權益均歸市府所有,並無種樹抵空汙的情形。
另外,環保局則強調,植樹只是空汙減量的其中一項配套措施,未來將透過「汙染源排放標準及許可」從嚴管制,持續推動空汙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