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可人生】慣用經營4要當責 避免不當獨斷獨行
日前下午去大里的途中,經過一間新開的炸物專賣店,細看之後發現,原來是數月前,某業者諮詢過筆者,轉戰該點是否可為意見交流的一個品牌(原經營位於三角窗的點,因故不再開放對外承租,該店經營多年並頗負當區小小盛名)。
當初筆者建議,該物件和商圈「不太適合」進駐(互動過程中,該業者卻一直表述該點的優處如何又如何,顯見心中似早有定見),遂發了line關心該店營收是否如預期?該業者回line稱「有些因素,所以無法順利發揮……」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曾說:「人生最終的價值在於覺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於生存。」是故,創業者的覺醒,靠的應是避免獨斷獨行的我執!而思考呢?則是來自於市場上多看多聽,多善用成慣性know how的一種心智自發性的啟動引擎。
當在面對經營管理問題時分,暢銷書《奧茲法則》(The Oz Princi-ple)一書作者康諾(Roger Connors)與史密斯(Tom Smith),在最新著作《改變文化,改變賽局》(Change the Culture,Change the Game)一書中指出4要當責之承擔﹔1.正視它(See it)2.擁有它(Own it)3.解決它(Solve it)4.完成它(Do it)更可以為創業者有效的覺醒和思考技法。
開店容易,永續經營不易。畢竟,品牌經營想要持續持盈保泰,考量和執行的要項太多(當然也包括物件和商圈的評估選擇)。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代表著都有其主觀考量的點、線、面。準創業者是否能廣納「善言」,客觀評斷後,再行相關決策與執行?實是攸關品牌經營成敗的關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