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肉標示上路 違者罰400萬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重組肉標示新制17日上路!衛福部食藥署副組長薛復琴說,即日起無論包裝或散裝的重組肉,都須在菜單或包裝上標明,讓消費者知道吃下肚的是重組肉,並要求各縣市列稽查重點。若業者賣重組肉,菜單或包裝上卻不實標示為牛肉、豬肉等,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4萬~400萬元。貢丸、熱狗、火腿、漢堡肉和香腸等重組加工品,因製程就將肉絞碎重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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