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強制出境規定 勞部同意鬆綁
勞動部同意取消外勞在台工作滿3年須強制出境再入境的規定;若修法通過後,未來外勞在台工作期滿,假使雇主決定續聘,只要提申請,外勞不必再出境,預計52萬外勞與雇主可望受惠。
在台工作外勞目前最長工作期限為12年,每滿3年就要出境後再入境,不僅外勞要支付仲介費2.4萬,雇主還要煩惱業務空窗期,甚至擔心外勞就此消失,由於這項規定已實施20餘年,因此立委多次提案刪除強制出境規定,近日勞動部終於同意放行,立法院將於今(1)日審議。
勞動部過去為避免衍生移民問題,要求外勞滿3年出境1次,但移民法已排除外勞在台工作適用移民條件,不必再以出境的設計,防止外勞變相移民,勞動部因此轉而支持修法。
對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祕書長陳素香表示,若政府能確保新制實施後,外勞不必支付仲介費,勞工團體不反對修法,但未來若取消出境規定,官方應配套立法確保外勞休假權和返鄉權。
至於取消出境規定會不會影響外勞返鄉探親的權利?勞動部表示,目前外勞申訴機制完整,勞、雇雙方也可透過契約及協商保障外勞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