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決策 學者:不能只看科學證據
為了透過學界負起食安法制能力建構責任,中研院、交大等學者24日正式成立「食品安全與法律研究會」。研究會召集人、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倪貴榮,在上午「食安事件法制興革與挑戰座談會」中表示,相較歐美等先進國家成立食安專責機構與訂定新法,台灣食安法令還在剛發展階段,政府在食安決策上應以預防觀點出發,而不是只看科學證據。同時,成立研究會,希望能成為各界理性溝通平台。
倪貴榮說,食藥署提出對人體無害的檢驗報告,本希望透過科學證據安撫人心,卻引發社會不滿與質疑。科學證據不是食安管制唯一條件,只能作為必要條件之一。科學檢驗有不確定性與不完整性,現在檢驗不出問題,不代表5年、10年後沒問題,政府應該以預防觀點、更高保護水準出發,不應以科學證據作為食安決策唯一參考。
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陳鋕雄指出,政府對藥品管制與食品管制差別很大,花在藥品管制與食品管制的經費相差數十倍。餿水油事件顯示業界自律機制失效,而衛福部事後雷厲風行進行整頓,政府也未必欠缺管制手段,問題出在政府沒有啟動食安管制,政府應更主動管制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