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學歷採認放寬 取消外館認證
教育部近日修正《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放寬國外學歷返回台灣繼續升學相關規定,即日起可由學校直接針對申請人出具的學位證書或成績單進行採認,不需外館認證,將能簡化採認流程,有助國內大學推動國際化、與國際接軌。
過去持國外學歷返回台灣繼續升學,或至大專校院求職,必須先把學位證書拿到駐外館處認證,或由學校直接向國外確認。教育部國際司科長王淑娟指出,以往持國外大學學歷返台就學或求職,須有駐外館處認證,修法後將不須外館認證,可由國內學校直接認定,若認為該學位證書或成績單有可疑之處,再向國外大學確認即可。
至於防弊措施,王淑娟說,若申請人以偽造的文件申請求職或就學,恐有觸法之虞,會有相關法律約束,其已取得的學籍或工作也將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