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總公費論文涉抄襲 科技部:祕密調查中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中)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中榮總醫師潘宏川每年向科技部申請1、2百萬研究經費,但論文卻涉抄襲造假。(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中)17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中榮總醫師潘宏川每年向科技部申請1、2百萬研究經費,但論文卻涉抄襲造假。(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近來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因涉論文掛名風波而請辭下台,民進黨立委李應元17日也質疑,台中榮總醫師潘宏川每年向科技部申請一、二百萬研究經費,但論文卻涉抄襲造假,且今年3月還爆出投稿期刊內容多處抄襲國外學者,質疑科技部到今年6月才召開會議討論,態度消極、助長歪風。科技部則回應,對於違反學術倫理事件,科技部有一套完整的祕密審查程序,目前案件還在審查中,不便對外說明。

近期學術論文掛名風波,引發一連串連鎖反應,李應元指出,除了前屏東教育大學副教授陳震遠的假審查集團事件、衛福部長邱文達論文數量過多外,潘宏川曾在《J Neurosurg》期刊發表2篇論文,其中1篇〈利用人類羊水幹細胞,治療坐骨神經壓迫性損傷的效果〉,文章內有多段抄襲國外學者的研究成果,事證明確,但科技部遲遲無法果斷裁決,才助長歪風。

科技部生命科學發展司司長蔡少正解釋,科技部處理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有一套祕密審查程序,第一階段會召集專家與法律相關人士組成委員會,對內容進行實質審查,若違反學術倫理會發函給當事人,並請當事人限期回覆,再由審查委員會判定,若確定違反學術倫理則會進入第二階段,屆時將由科技部長親自主持倫理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這個程序約耗時半年。

蔡少正強調,整個審查過程須採保密原則,若判定違反學術倫理,且計畫經費已核發,將會有3個層級處分,若情節較輕會給予書面告誡;情節嚴重者,則會終止申請計畫等停權處分,若情節嚴重,則會終身停權、並追討已核發的補助經費。此外,停權期屆滿後,科技部會將當事人列管,未來提出計畫申請時,將更加謹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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