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百元健保費 28元用於重大傷病

健保署8日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發現近4%的重大傷病患者使用28%的醫療費用。(記者陳柏州/攝影)
健保署8日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發現近4%的重大傷病患者使用28%的醫療費用。(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施芝吟/綜合報導】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8日公布,去年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102年有逾92萬人領有重大傷病證明,約占投保人口的4%,全年花費健保1,625億元,占全國總醫療費用28%,也就是近4%的重大傷病患者使用28%的醫療費用,相當於國人每100元健保費就有28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以人數而言,其中癌症領證數最高48萬2,949張,占總領證張數49.0%,其次為慢性精神病20萬6,330張占20.9%;領證張數前十大疾病還包括,需要終身治療的自體免疫疾病、尿毒症、先天畸形及染色體異常、先天新陳代謝疾病、小兒麻痺與腦性麻痺與早產兒疾病、呼吸器依賴、器官移植、肝硬化。

近年來癌症患者人數持續成長等因素,也使得重大傷病發卡張數逼近百萬大關。針對早期發現可治癒或治療時間較短的癌症,健保署考慮縮短年限,減輕健保負擔。

中央健保署醫管組長林阿明說,現行癌症患者重大傷病卡可使用5年,外界擔憂發卡浮濫下,健保署委託台大、和信醫院,針對大腸直腸癌、肺癌、肝癌、胃癌、乳癌、子宮頸癌、口腔癌、攝護腺癌、甲狀腺癌、膀胱癌等患者人數較多的十大癌症,檢討不同癌症實際所需的重大傷病卡使用年限。

不同癌症治療期限不同,林阿明說,有些癌症若早期發現也能治癒,因此考慮縮短癌症的重大傷病卡年限,治療完成後患者到醫院檢查、追蹤,視同高血壓等慢性病,患者應付部分負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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