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通過 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再延3年

(記者莊麗存 /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29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該草案修正要點,係將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電動汽車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期間,延長3年。財政部表示,由於國際新能源車輛的發展動向與力度,繼續推動使用智慧電動車,也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因此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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