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蛇疫苗廣告僅罰20萬 綠委批圖利財團
日前藝人林美秀代言帶狀皰疹(皮蛇)的疫苗廣告,遭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宏恩在臉書質疑是違法醫療廣告,雖然最後遭食藥署要求立即停播,不過民進黨立委劉建國23日表示,皮蛇疫苗全台只有一家廠商,而食藥署拖1個多月,才罰20萬元、停播廣告,有抓小放大、圖利財團之嫌。
劉建國表示,早在4月3日,皮蛇疫苗廣告商就發函詢問衛福部,該公司所拍攝的「衛生教育影片」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當時食藥署認定廠商廣告不符規定,但皮蛇疫苗廣告還是在5月9日照常播出,直到12日遭劉宏恩檢舉後,食藥署才在14日開罰20萬元、並勒令停播,質疑有圖利財團之嫌。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解釋,食藥署2日發函告知有「招徠廣告」嫌疑後,皮蛇疫苗廣告商在8日有修改廣告文案並函送食藥署評定,雖然食藥署告知業者廣告內容仍違反規定,但業者仍於9日播出,因此食藥署13日約談廠商後隔天立即開出處分。
不過劉建國強調,業者明知違反藥品廣告規定,仍無視公權力,執意播出廣告,突顯食藥署執法不力;此外,皮蛇疫苗一支7千元,價格不斐,播出5天後才遭禁播,廣告效益已達到,食藥署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