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低收申覆冗長 挨批難應急
中市申請低收戶手續冗長,挨批難應急。市議員邱素貞28日建議社會局,若低收入戶連續3年申覆同一案件者,應自第4年起,不必再提出申覆,避免弱勢者雪上加霜。社會局長王秀燕則允諾,對特殊個案,會注意每年做申覆時,特別挑出來主動協助。
邱素貞舉個案說,南區張小姐有3段婚姻,以拾荒為生,雖與第一任丈夫有3個小孩,但20年來從未聯繫。當要申請低收戶時,社會局要求她到法院辦理拋棄親子關係,才不列入人口計算,讓張小姐以淚洗面。
她指出,張小姐98年6月燒炭自殺一氧化碳中毒,身體智力快速退化,在床上無法自理,請119協助送醫院,親人也無力幫忙。經社工協助轉往護理之家,但精神病復發,之後由前夫接回,又因忘關瓦斯差點釀災,請求送餐服務。
邱素貞說,張小姐從99年至今5年,每年都要重複低收戶動作,申覆時間冗長,去年10月送件,今年4月分才領到補助金,這期間健保要自費、沒看護,生活陷困境。
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台中市申覆案件約7%,其中個案申覆通過,條件不過,隔年會造冊給公所,約占300個案;至於社工的保護性個案,臨時要發申請低收入戶案件,也有約300案。對申覆案件,台中有放寬措施,當調財稅資料與上一年不一樣的時候,會自動造冊給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