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全面退款?江揆:請勞動部研究
訟訴18年的關廠工人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關廠工人勝訴不必還款,後來勞動部也決定不再上訴,並返還興訟後追討的金額,而對於部分勞工在興訟前已還款是否一併退還?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會請勞動部好好研究,就法律面公平正義原則再思考,希望盡速給社會一個清楚答案。
國民黨立委黃志雄11日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指出,2012年提告前部分勞工已還款共2億多元,政府是否會退還追討金額?江宜樺說,會督促勞動部秉持依法行政,並在公平原則之下來審慎處理此事。
黃志雄表示,若因提告前後退款有兩套標準,就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這是請求權時間的問題,在民國95年1月2日後還款是政府的不當得利,這部分可以退還,但若在之前還錢,對政府來說不是不當得利,法官判決認為那是貸款,這部分是否退還,會再回去研究,看看有沒有機會退還。
對於關廠工人要求勞動部道歉,江宜樺未正面回應是否道歉,他只強調,勞動部過去也希望和平、和諧解決,但因現行法律與法律見解,無法立即回應關廠工人期待,才會訴諸行政法庭,對社會造成不安,過去這些事情,不管讓社會付出多大代價,現在的政府概括承受,願意在難得的新基礎上往前走。
江宜樺也期盼這件事情到此告一段落,讓勞動部在此基礎上,更明確、堅實地落實照顧勞工的基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