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地賠款?台中歌劇院捐中央尚有變數
台中市府投資22億經費的「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已確定納入國家級表演藝術中心,依規定要完成捐地程序,但有市議員堅持應有人道歉,不能就這樣「割地賠款」了事。而文化部長龍應台則是向市議會喊話,希望能盡速通過,將編列預算推動,協助台中歌劇院成功運作。
台中歌劇院是否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仍有變數。〈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後,朝野立委也決議將興建中的台中歌劇院一併納入,不過前提是台中市政府必須將土地建物無償捐贈國有。台中市議會3日召開臨時會,文化局將歌劇院相關財產資料送交議會審議。
對此,有多位市議員認為,中市府在大都會歌劇院已投資近22億元情況下,如今「生而不養」,應有人認錯道歉。議員黃錫嘉說,文化局送來的提案避重就輕,沒有真誠地檢討,議員陳淑華也認為,市府對歌劇院的無以為繼,應該向市民說清楚,展現出應有的負責任態度。
中市文化局長葉樹姍強調歌劇院「沒有割地問題」,她說,過去雖花了近22億元建設、且土地價值不菲,但這是「投資」,中央與地方應以「合作」態度來看待,未來大台中沒有損失,還會有地價稅、房屋稅、營業稅等稅收。
議員黃馨慧則認為,歌劇院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應樂觀其成,土地捐給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未來營運要有高品質,未來會爭取台中市民使用有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