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染愛滋 疾管署擬免遣返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統計,去年共有71名外勞入境體檢發現愛滋病,遭到遣返。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5日表示,外勞入境體檢發現愛滋病,可望不必被遣送出境,已經送行政院審查。
現行規定,外勞在入境及定期體檢發現愛滋病毒感染時,必須遺送出境,以後只能短期入境。衛福部疾管署已提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修正案送行政院審查,內容原則同意感染愛滋病毒的外籍勞工可以留在台灣,不必遺返,但費用需自費。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對感染法定傳染病的外國人完全不設限,國內醫療補助以照顧本國人優先。疾管署副署長周志浩說,感染愛滋擁有居留證的外籍配偶,也可以留在境內。
至於外籍配偶若染愛滋,且僅持有居留證、尚未獲得我國國籍,一旦接受愛滋相關治療,是否會給予醫療補助,周志浩表示,政府「得部分補助」尚未定案,仍待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