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汙染案 議員:先賠償再復工
去年日月光K7廠排放廢水嚴重汙染後勁溪遭勒令停工後,21日開復工審查會議,高市議員蕭永達和鄭新助聯合質詢認為,日月光不能只是承諾不再犯就讓它復工,應該要求日月光先對過去的汙染負起責任。因此向高市府申請「公害糾紛調處」,並且要求高市府將日月光處理公害糾紛作為復工條件之一。
蕭永達說,申請「公害糾紛調處」是要日月光負責後勁溪汙染整治責任,高市議會也會要求環保局將公害糾紛處理,列做日月光的復工條件之一,在日月光負起責任之前,不讓它復工。
蕭永達質詢時並指出,市府整治後勁溪花費65億元,還補助日月光549萬元,但日月光汙染後勁溪,卻要市民全體承受。他主張無需拿納稅錢補貼違法業者造成的環境傷害,並要求市府「日月光沒賠償不能復工」。
高雄市副市長李永得則回應說,日月光復工要尊重專業審查結果,復工計畫符合國家標準才能復工;賠償也不是市府說說,業者就會賠償,必須經專業認定,復工和賠償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