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判日月光 環團:不符社會正義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日月光公司汙染高雄後勁溪,被告廠務處長蘇炳碩等4人均獲宣告緩刑,日月光則罰300萬元,高雄地檢署表示對判決不滿一定會上訴。地球公民基金會蔡卉旬指出,本案僅辦到廠長層級,未能追訴到張虔生董事長,又准予所有被告緩刑,形同沒有人真正為長期的汙染罪行負起責任,此判決實在不符社會正義。

因罪證不足,日月光董座張虔生和副總林顯堂不起訴,蔡卉旬質疑,日月光是汙染後勁溪的累犯,惡意稀釋廢水、誤導稽查員,持續危害下游農漁產業,若非上層授意,下層員工豈敢明目張膽惡意違法?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日月光公司長期汙染又犯行重大,近3年來被環保裁罰達25件,絕非偶發事件,今日僅併科300萬元罰金,對年營收2千億的日月光來說,完全不符比例原則,更毫無嚇阻效果。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立法院支持民間所提的水汙法修法版本,明文禁止稀釋、繞流排放等不法行徑,提高罰則並將汙染環境納入課刑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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