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諜案 2退役軍官判刑
海軍退役上尉飛彈指導官錢經國與國防部退役上尉盧俊均,被控涉嫌在台為中共發展組織,經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國安法〉、〈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2人各處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盧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支付國庫3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
起訴書指出,錢經國98年自海軍退役,在同年5月間被免費招待到峇里島旅遊,並收受對岸美金1千元和人民幣2千元;盧俊均94年自飛彈司令部退役後,前往大陸地區經商,結識廈門市人民政府第五辦公室人員,被對方情治人員吸收。
起訴書亦提到,99年5月間,盧和錢返台後,涉嫌邀請時任海軍大氣海洋局中校政戰處長張祉鑫夫婦,招待免費到菲律賓宿霧旅遊,張男並於101年同意協助吸收現役軍官及赴外旅遊,涉嫌收受2千美元為對價。
另外,錢經國100年9月間與時任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少將處長徐中華在台北市一家餐廳用餐,因徐主動提及曾在澳洲經人安排與中共官員會晤,錢乃趁機邀請他出國接受對岸招待被拒後,錢另改邀徐妻和她的胞姊到廈門市免費旅遊,涉嫌收受5千人民幣,案經調查局查獲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