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法覆議案過關 政院指示內政部提配套

立法院28 日召開臨時會進行記名表決, 立法院長王金平(右)公布結果,將回復修法前的狀態。(記者陳柏州/攝影)
立法院28 日召開臨時會進行記名表決, 立法院長王金平(右)公布結果,將回復修法前的狀態。(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立法院通過行政院所提的〈地政士法〉覆議案,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地政士法〉覆議案通過後,〈地政士法〉第51條之1修正案將回復修法前的狀態,對此,行政院長江宜樺已責成內政部研議相關配套修法,並於下會期提出。

針對〈地政士法〉第51條之1覆議案,立法院28日召開臨時會進行記名表決,結果共60席立法委員贊成覆議案,無效0票,贊成維持立法院原決議者45票未過半,立法院不維持原修法決議。

陳學聖跑票 籲勿抹黑地政士

現有112位立委中,有7名未領票,其中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投票反對覆議案,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應依黨紀罰1萬元。對此,陳學聖則回應,大家都期待居住正義,但不能把所有責任都壓在地政士上,這是在抹黑地政士,所以他支持方向較為完整的立法院原先審查,他也提醒行政院,以後立法過程要更小心,不要濫用信用。

內政部也表示,內政部將盡速配合研議後續配套措施,邀集業者及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商修正包括〈地政士法〉、〈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涉及實價登錄的相關條文等。

另外,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說,〈地政士法〉覆議案過關,雖然回到原點但原本的罰則還有瑕疵,地政士不該負超過權利人(買賣雙方)的責任。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提到,實價登錄上路以來,共有5大弊端,包括不即時、不透明、不澈底、不公平、不公義,下會期將針對三法修正案,提出配套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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