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文資維護 國防部:朝「三方接管」模式進行

全國有33處眷村登錄為文化資產,國防部若將眷村移交給各縣市政府,地方政府可向文化部申請維護經費。(記者陳建霖/攝影)
全國有33處眷村登錄為文化資產,國防部若將眷村移交給各縣市政府,地方政府可向文化部申請維護經費。(記者陳建霖/攝影)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全國有33處眷村登錄為文化資產,卻因土地容積轉移、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未成,國防部每年編列2億元經費未能支用。民進黨籍立委邱志偉4日主張,國防部無法管理,就應提撥部分辦理費用並將土地無償撥用,交由文化部或各縣市政府辦理。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代副處長趙富盛回應,國防部、內政部、文化部等相關部會,未來與縣市政府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協商平台,解決問題。

國防部依「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規定,從33處眷村,選定13處為保存區,並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提撥經費。邱志偉指出,101、102年分別編列2億元經費卻未能執行。除了中壢市馬祖新村外,其餘低度管理、任憑破敗,甚至成為治安問題。

全國有33處眷村登錄為文化資產,國防部若將眷村移交給各縣市政府,地方政府可向文化部申請維護經費。(記者徐乃義/攝影)
全國有33處眷村登錄為文化資產,國防部若將眷村移交給各縣市政府,地方政府可向文化部申請維護經費。(記者徐乃義/攝影)

趙富盛表示,經費是否足夠及縣市政府是否有經營理念影響眷村維護,目前朝「三方接管」模式進行,國防部把土地交由地方縣市政府代管、再向文化部申請經費,未來將協調文化部和內政部成立平台解決眷村保存事宜。目前國防部已選定11處進行永續保存,而33處會配合文化部、營建署進行維護。

文化部文資局綜合規劃組長許有仁說,文化部已挹注8千多元萬,協助年輕創作者在33處眷村空間做文創。國防部若將眷村移交給各縣市政府,地方政府可向文化部申請維護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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