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終止合約 判賠817億
在爭議3年之後,美國仲裁官11月12日裁定咖啡零售巨頭星巴克公司必須付給食品大廠卡夫(Kraft)27億6千萬美元(約新台幣817億)的天價賠償金。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這場商業爭議可以追溯到1998年。星巴克與卡夫簽約,在美國零售店以星巴克的品牌鋪貨給下游及行銷商品,進而擴大到海外市場。後來星巴克認為合夥人卡夫在庫存及行銷上不夠努力,希望在2010年終止合作,並支付7億5千萬美元的賠償。
卡夫拒絕了星巴克的提議。但到了2011年,星巴克又無論如何要解約,卡夫於是請求仲裁。卡夫的律師主張,星巴克共欠款29億美元。此前分析人士估計,星巴克可能得付10億美元以上。
仲裁官12日裁定星巴克須為終止合約支付22億3千萬美元,另外加上5億2,700萬美元的判決前利息及律師費。
星巴克財務長艾斯提德強烈反對仲裁結果,但未就上訴問題發表評論,只表示正在評估決定。但他們有足夠的流動現金及借款能力支付賠償金,並且將在2013 會計年度認列這筆爭訟賠款。
星巴克在9月29日的財政年度結算時回報收入149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