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休會衝選票 立委知法犯法

⊙陳詠/整理報導

立法院第8會期於9月16日(周五)開議,今年立委諸公除已經放滿3個月的暑假外,亦因應總統立委併選,依據「內規」提早將第8會期訂於12月14日休會,會期從4個月縮短成3個月,讓人更加擔心本會期的法案與預算審查的品質。秉於為人民看緊荷包的精神,公督盟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譴責立委休會內規與不當休會決議,並比照五都大選,要求全體立委吐出休會12日所得792萬元新台幣。

為選舉休會 全民負擔792萬元

依憲法與立委職權行使法規定,立院每年第二次會期應於9月1日報到,由黨團協商開議日期後開會至12月底,會期應長達4個月。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副理事長蔡素貞指出,立委若以每月薪資新台幣18萬4,960元計算,單日薪水約6,000元,全體立委12日的休會所得合計約高達792萬。立委們怠忽職守,領薪不做事罔顧本職,以職務之便提前休會衝選舉,驚人休會所得因此變相補助立委衝選舉。國家公僕知法犯法,給了社會錯誤示範,社區大學秉著教育的關懷,呼籲立委們應當立即停止。

公督盟常務理事顧忠華嚴正指出,依據選罷法第四十條規定,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為選前10日,立院卻為選舉於選前30日開始休會,知法犯法並坐領乾薪。本屆會期為預算會期,短短3個月的開議期間,不但有總統馬英九強烈關注的土徵法,先前也指示勞委會針對支薪親職假盡速修法,此外尚有婦女團體關切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社會對立法院的期許甚高,我們呼籲立委諸公要更專心於預算與法案的監督事務。

要休假選舉 公民決定是否同意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抨擊,現今法規已經約束立院實際休會時間,身為中央級的民意代表,忽視選罷法規定提前休會,浪費公帑實非全民之福,建議立委們思考詢問公民是否同意提前休會,或尋求公投決定休會一途的可能,為免往後因應我國頻繁的選舉,造成年底日期過長的休會天數。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休會所得薪資足以提供全國公益團體相當多的資源,但是立委卻能夠以休假領薪的方式獲得如此龐大的薪水,極為不合理。他怒批立委提前休會的行為徹底違法,將休會所得捐出公益團體之提議,只是「最低限度」的要求,而不是只要捐薪就有理由維持如此的違法行為。立委們應當懸崖勒馬,中止此項自肥的休假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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