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轉靜止須告知存戶
為了預防金融犯罪及考量業者帳戶管理,金管會表示,9月起銀行對即將轉入的靜止戶要先通知存款人,已請銀行公會盡速研議靜止戶簡便結清與重新啟用的手續,並檢討修正有關靜止戶恢復往來的檢核作業。
金管會指出,所有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應善盡管理人責任,加強保障存款人權益,主要的原則有3個,設有靜止戶的銀行業,應從今年9月起,在轉入靜止戶前,先通知存款人。
依據金管會函令,銀行應該在契約當中加大、加粗或以特殊明顯字體載明轉入靜止戶的金額及條件外,有關轉入靜止戶前的通知及方式、轉入靜止戶的交易限制、重新啟用與結清程序等相關權利義務,應在存款開戶契約中明定,以維護雙方權益。新開戶存款契約調整,應在今年底前完成。
金管會強調,存款轉入靜止戶者,銀行業者不得再收取帳戶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