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法若通過 翡翠水庫缺保護帶
〈水保法〉鬆綁,放寬水庫集水區限制,引起軒然大波,環保團體甚至痛批是亡國法。翡翠水庫管理局經營管理科長黃世欽26日指出,〈水保法〉水庫保護帶相關法規全被刪除,將使翡管局無法依〈水保法〉劃定水庫保護帶。
黃世欽說,依〈水保法〉規定,水庫最高滿水位水平起算30~50公尺範圍內設置保護帶,且不能開發、居住;水庫保護帶是用來攔截泥砂及汙染物等,屬水庫最後一道防線,但保護帶條文卻被刪除。市政府對此表示反對,並說當〈水保法〉未來送審時,將透過管道向立委反應。
翡翠水庫集水區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台北水源特定區,是台灣目前唯一水源特定區,黃世欽表示,翡翠水庫周邊屬限制開發,可保留〈都市計畫法〉實施前存在的建築物,不同於〈水保法〉絕對不能開發之特定水土保持區。
水源特定區建築須遵照土地管制使用要點,並送經濟部水源局審查,而翡翠水庫水庫面積717平方公里,有80%(500多平方公里)屬保安保護區,沒辦法做任何開發。
黃世欽指出,翡管局本來打算在102年劃設特定水土保持區,面積達303平方公里,涵蓋水庫整個集水區,未來修法若通過,區域可能縮小到只剩6、7條潛勢溪流,金瓜寮溪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