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罪贓返還首例 追回1100萬
法務部13日公布,台灣透過兩岸司法互助合作機制,取回台灣民眾受大陸電話詐騙罪款1,100萬元,約為詐騙總金額1億1040餘萬(人民幣2300餘萬)的1/10。7日將已款項滙入17名受害者帳戶。
不過,法務部歸還受害款項也費了一翻功夫。台中地檢署為了通知73歲的王老太太,又寄公文,又打了電話,但老人家誤以為又是詐騙集團,就是不肯配合。幾經協調,檢察官和老太太約在她居住的轄區豐原翁子派出所會合,才順利在派出所完成筆錄、填寫返還款項表格等程序。
詐騙至今已達5年,17位被害人,多為年長者,年齡介於87歲至62歲之間,部分被害人因多年積蓄受騙,仍不敢向家人告知。
法務部表示,此次落網的大陸詐騙集團17位成員中,即有13位為台籍,他們透過管道購買臺灣民眾身分證件資料,再冒充一線(戶政所)、二線(警察)、三線(檢察署)工作人員。以層層的關係騙的受害人緊張難以分辨,待取得信任後,再聯繫台灣的車手自被害人處取得現金。17位已經陸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等不同之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