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案】拒絶背書
一位28歲小姐騎車,經過十字路口,被一輛汽車碰撞而跌倒,造成右踝扭傷,膝及小腿挫傷瘀青,事故發生後10天才來看診。
這位小姐外踝腫痛,雖然腫勢不大,但走路卡卡不順。針手腕的對應穴,叫她轉動一下右踝,當下就覺得順暢多了!加針扭傷穴,疏通經絡針丘墟、陽陵泉、足三里穴;活血化瘀針血海、三陰交穴;伴有頭痛,易疲勞症狀針百會、風池、合谷穴。告訴她只要再針幾次就可痊癒,並囑咐要用冷、熱水交替浸腳踝,少吃冰品、香蕉、竹筍。
半個月後,她才來復診,說是外踝走路還是有點怪怪的。又過了1個月,媽媽陪同她回診,表示要開立診斷書和醫療明細收據,準備和肇事者和解。她說:「醫生,請妳開立診斷書,並加註我還要治療2個月,必須休息2個月無法工作。」我看了看她的腳踝,就事論事地說:「妳看診的紀錄只有2次,而2次看診相隔時間那麼久,表示妳的傷勢不嚴重;再依妳現在的病狀來看,妳並未達到無法工作的程度,也不需要再治療2個月。」她愣了一下。
她們全家都是我的病人,尤其是媽媽,把在她家工作的員工都介紹來看診。此時她的媽媽說話了:「醫生,妳就幫幫忙吧!這樣可以向對方多要一點治療費。」她也接著說:「不是我不來看診,是我上班忙,沒時間來看診!」我表情嚴肅地說:「很抱歉!要開立診斷證明,只能開外踝扭、挫傷的病名,沒辦法加註其他或與事實不符的事項。」於是開始了與她們將近10分鐘的說服拉鋸戰!
我堅持原則,最後語重心長地說:「妳得到妳不該得的,是留不住的,會在其他方面丟失!肇事者也不是故意撞妳,是彼此運氣都不好!」她們很不高興地走了!從此以後,她們全家再也沒來看診,連她們家員工也都不再來看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