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應為廣大興號事件負全責

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遭菲律賓公務船以機關槍攻擊的漁船「廣大興28號」,經海巡署巡護船戒護,由友船拖帶返台,於11日清晨返抵小琉球大福漁港。檢察官和鑑識人員立即就船身遭掃射的彈孔進行鑑識和蒐證。(中央社)
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遭菲律賓公務船以機關槍攻擊的漁船「廣大興28號」,經海巡署巡護船戒護,由友船拖帶返台,於11日清晨返抵小琉球大福漁港。檢察官和鑑識人員立即就船身遭掃射的彈孔進行鑑識和蒐證。(中央社)


屏東琉球籍「廣大興28號」漁船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作業時,無端遭菲律賓公務船粗暴掃射,造成一名台灣漁民不幸死亡的悲劇,引發台灣各界撻伐、民情激憤。馬英九總統隨即下達72小時通牒,要求菲國必須懲凶、道歉、賠償及重啟〈台菲漁業協定〉談判。但菲國政府卻漠視中華民國政府之要求,僅由駐台代表以一紙含糊其辭的聲明表示遺憾與歉意。我總統府立刻召開記者會強硬回應,除了護漁聯合軍演照原定計畫舉行外,也將採取凍結菲勞申請、召回駐菲大使等相關制裁。

菲國粗暴無誠信 激發全台反彈

針對此一嚴重事件,菲國政府一開始便辯駁表示因發生於巴林塘海峽,而該海域屬於菲律賓領海的一部分,且廣大興號衝撞菲國海監船,被認為是挑釁行為,所以才會動用武力驅離。然而,廣大興號船身滿布彈孔達52處之多,也沒有任何衝撞過後的痕跡。再者,事實上「廣大興28號」是在距離鵝鑾鼻東南方164浬處作業,該處位於中華民國海岸巡防署護漁界線內5浬處,卻在航行中遭菲律賓海岸防衛隊突如其來的攻擊;菲律賓粗暴在先,又無禮在後,才會激發台灣朝野上下的不滿情緒與強烈反彈。

這起事件明顯是菲國軍警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若一國的軍用船舶、政府船舶違反國際法對其他船舶、飛機實施暴力或掠奪行為,不構成海盜罪,但應要求該國負擔國際責任,以及依該國國內法對有關人員進行懲處。」因而我方政府要求菲國必須正式懲凶、道歉、賠償並重啟〈台菲漁業協定〉談判,否則不排除進行第三波制裁動作。

托辭一個中國原則炒作主權爭端

雖然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沿海國200浬專屬經濟海域權利主張,但因台灣和菲律賓經濟海域重疊度高,經常有漁船越界的爭議,且多年來,菲國藉口和台灣沒有外交關係,並托辭對岸有所謂「一個中國」原則,不願和台灣談判簽署在爭議海域作業的漁業協定。由於中國大陸和菲律賓在黃岩島的爭端已經演變成幾乎軍事衝突局面,如今台灣民眾不僅要求政府要強硬護漁、不惜對菲開戰,要求政府禁止引進菲勞;同時,中國除了也表達嚴詞譴責的立場,官媒和網民更發出中國應介入爭議的主張。菲律賓政府實在應盡快還原真相,讓事件單純化並迅速道歉、懲凶、賠償,避免爭端升級。

台灣民眾絕對不容許菲國任何政客誤判情勢或炒作主權爭端來轉移焦點。如果菲律賓掉以輕心,繼續拖延耍賴,形同坐實外界評論:菲律賓是因為在黃岩島吃了中共解放軍的虧,才把氣出在台灣漁民身上。如此勢必將激化台灣民眾的反菲情勢,南海區域緊張局勢也會升高。

應依據國際法處理漁船越界爭議

今年初,因為日本將釣魚台國有化,導致台、中、日三邊關係緊張,幸而日方正面回應馬總統提出之〈東海和平倡議〉,台、日雙方亦於日前正式簽署漁業協定,順利拆卸在爭議海域的火藥引信。因而,菲律賓不但應禁止該國軍警任意扣船、勒索、沒收漁獲甚至開槍等不當行為,完全依據國際法處理漁船越界爭議;同時更應掌握時機和台灣簽署漁業協定以平息爭議。但不論菲國如何處理,中華民國政府必將展現堅決的態度和作為,強勢維護主權和漁權,確定台灣漁船被他國任意欺凌的事件不再重演。——轉自「中央廣播電台」台灣觀點節目(小標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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