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漁船進入菲領海 外交部:人船均安
屏東琉球籍漁船「昇豐12號」遭菲律賓留置,外交部亞太司長常以立8日表示,案發地點確定為菲律賓領海,目前人船均安,代表處將持續交涉,盼盡速與菲方達成和解,釋放人船。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駐菲律賓代表處接獲通報第一時間與菲律賓各相關機關包括海巡署、漁業局等持續密切聯繫與交涉,船員可自由對外通訊聯繫,生活與行動安全無虞。
事發地點,據漁業署提供的資料顯示為北緯21.3度、東經122.2度。駐菲律賓代表林松煥表示,「昇豐12號」當時已進入菲律賓領海,沒有從事漁撈作業。
依照菲律賓法律規定,他國漁船若欲進入菲國領海需事先通報,非經許可進入將視同非法捕魚,違者將遭起訴與罰款。林松煥說,保釋須繳交9萬披索(約新台幣7萬元)保釋金,盼1~2週內能釋放人船。
本次事件受外界關切並以「廣大興號」形容,常以立表示,菲方按雙方漁業事務執法合作機制,立即通報台灣,執法過程沒有使用武力與暴力。並強調,兩件事件是不同屬性,不應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