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今年5月申報首次適用 2013年05月09日 | 綜合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分局8日表示,自101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即96年以後出生的子女,每人每年可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2萬5千元。101年綜所稅將於102年5月申報,今年家中有5歲以下子女之納稅義務人,別忘了這項新措施。◇